动机与结果

  我们每做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但因为我们有不同的思想和需求就会有不同的需要从而产生不同的动机,所以才会有不同的行事方式,从而造成表面上的相同结果但却得到完全不同的效果。

  比如慈善。都有高调行善的,即--我要名。行善要个善名是很正常的,只是人不同,要的也不同。有的人高调动机是为了能有更多的人加入,所以在高调的宣扬了自己捐了多少时,并不会要受益者如何回报,只会向社会宣告自己所捐的多少,同时也期待有更多的人加入。 而有的人高调的背后是期待回报的。就如将捐助行为完全展现在媒体前,同时还将受益者也弄到媒体前。是的,在这时刻他不仅得到了善名,而且还让受益者做出了不同的回报响应。只是也在这一刻让受益者的自尊完全的丧失。

  是的,我穷,但穷并非是我的罪,并非是我不努力,我虽穷,但我也有尊严。很明显,后者的行为完全的将行善的行为变了质。

  “施恩不望报”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而“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也是一种美德。前者是施舍者应有的品质而后者是受者当从自己心中所应有的品德。是一种默契,不能明说的。而现在在媒体上公然把捐者和受捐者放在一块的行为完全的变成了一种商业行为而丧失了行善本因有的善。这已经不是一善行而是一种交易,一种投资。一种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嗟!来食。吃完记得是我给你吃的,不让你饿着,要感谢我,要对我感恩”

  对于基督徒来说。行善是遵守主的旨意。善待每一个人包括教外的世俗中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到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圣经 约翰福音 3章16-17节)于神来说,每一个都是他所造的。只是每人的预定不同,是以实际生活不同,帮助当受助的人是基督徒所当行的,是蒙神所悦的,是为着荣耀主的圣名。“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圣经 马太福音 25章 31--40)由此可见,神是大爱的,爱着每个人。而基督徒去帮助当帮助的人,是当本着神的旨意而非个人的名利去行。“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圣经 马太福音 6章,论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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